大陸地區與會人士
本次大陸地區人士入台許可證申請委託大會秘書處 E&A PCO 辦理
一、申請截止期間:2021年11月30日
二、申請須知:
請於註冊繳費後,備齊所有需求文件用掃描方式以電子檔寄電子郵件給大會秘書處,以便協助辦理入台許可證事宜。如未於截止期間前寄送相關資料,恐將影響來台行程,故請務必確實辦理。
三、辦理費用:NT$3,000 (USD $100)
四、付款資訊:信用卡付款
五、需求文件:
請準備以下資料,並用掃描方式以電子檔寄電子郵件給大會秘書處:
- 基本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任職單位、職稱、出生年月日、Registration ID、E-Mail 。
- 申請書:請以電腦輸入,中文姓名及相關資料須以正(繁)體字填寫,英文姓名須與其護照或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之英文姓名相同。(申請書下載)
- 大陸地區核發效期六個月以上護(證)照:請掃描有照片的那一頁。
- 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或足資明其身分文件影本。
- 最近一年內彩色白底照片,製成圖檔須裁切多餘空白處,臉部占整張圖檔約為三分之二面積,比照國民身分證規格,並與所持居民身分證、通行證能辨識為同一人。
- 工作單位在職證明:每人一份,需有單位章及出具日期。
- 最高學歷證明:每人一份 (例如:教授資格證書,畢業證書或學生證) 。
- 個人簡歷: 每人書寫一份 (含曾任職務、具有何種相關專業造詣等) 。
註一:申請人在國外地區或香港、澳門者,應另檢附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居留證、香港或澳門身分證影本。
註二:同(隨)行者(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檢附與申請人間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六、聯絡資訊:同大會秘書處
七、其他:
- 臺灣的申請流程:約1個月,大會秘書處收到資料,送交出境管理局進行審核,入台許可證核發後, 將以電子郵寄的方式遞交給申請人,申請人請自行彩色列印後持憑證入境。
- 大陸來台人員的申請流程:相關申請事宜以貴單位規定為主
★ 請務必確認相關時程辦理來台事宜 ★
- 先向貴單位的國際合作處諮詢來台相關申請流程
- 收到入台許可証之前:務必先向貴單位申請來台手續
- 收到入台許可証之後:將臺灣的入台許可証批件 (通知和影本、邀請信)向大陸國台辦辦理批件→拿入台許可証批件和國台辦批件到省公安機關辦理出入境手續